市府重視建物公安消防 工務局與消防局加強橫向聯繫落實公共安全

高市婚紗店大火因消防安檢與建物公安列管條件不一致乙節,工務局表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納管之標準係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之建築物則應辦理申報,按建築物類組申報之頻率及日期通知建築物使用人申報公安。消防局消防檢查納管係依據「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之範圍」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場所納管及要求定期辦理檢修申報,兩者在檢查項目及申報頻率有所不同而造成差異。

工務局說明,本次裴麗婚紗店大火,該建築物1樓部分變更為餐廳(面積:214.7平方公尺),其餘1樓面積為104平方公尺用途為店鋪;2樓用途為住宅,面積為458.32平方公尺,均非列管場所。

工務局強調,依據內政部函釋整棟建築物屬違建者,則不受理其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查,故與消防檢修申報數量存在差異。本府消防局消防列管分類列管場所共28009處,因分類分級與建築物公安不同,後續將加強消防及公安場所列管橫向聯繫,定期比對列管場所資料,並針對新增列管場所排訂現場稽查,確認是否符合場所公共安全標準。

工務局表示,為提昇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工務團隊持續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同時嚴格要求建築物使用人應落實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消防局預防科回應該局在111年10月底就有將列管場所清冊提供工務局比對是否需公安申報,並每月初提供新增及復業場所,後續會依精進方案再持續與建管處保持橫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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