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請於12月2日前預留存款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3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已辦理約定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轉帳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10月底前會收到轉帳繳納通知,並於12月3日當日扣款,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12月2日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環保,納稅義務人可利用線上申請電子繳納證明,僅須申請1次,該處即會每年主動寄發,申請管道如下: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線上申辦繳納證明以電子方式傳送,須在稅款開徵2個月前提出;逾期申請者,則於申請次年度適用,歡迎多加利用。
- 記者: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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