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補助3億元改善全國29處傳統市場與夜市更新再造

為滿足消費新型態需求,經濟部提報行政院核定「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品質提升計畫」,每處市集補助經費上限 1500 萬元,獲得攤商的支持,促請地方政府就現有營運市場或夜市設施設備之整修改善等提出82處申請案,核定29處市場與夜市改善計畫,補助3億元經費。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執行期間2年,截至3月16日受理22縣市提出82處市場與夜市改善計畫案,為慎重處理,於3月16日至4月3日期間,現場訪視及盤點攤商對改造需求,並在4月8日至11日期間邀請建築、結構、機電、消防及美學等各領域專家,召開8 場次審查會議,評選擇優補助的對象。經濟部5月16日核定29處市場與夜市改善計畫(如附件),兼顧城鄉發展;5處離島縣市市場及3處東部地區觀光夜市,餘21處分布於本島各縣市。

長期以來,攤商期盼市場及夜市能夠更新再造,改善建築物外觀老舊,內部採光不足、通風不良及動線規劃不當等狀況,本次計畫補助經費提供其建物主體更新與環境美化,解決安全、照明、通風及漏水問題,辦理老舊電梯汰換及廁所整修,優化服務設施,增加攤販與顧客互動。工商輔導中心強調,後續將督導地方政府於計畫核定後6個月內完成工程發包,並管控改善計畫於期限內完成整修作業。

改善全國29處傳統市場與夜市環境,具有示範效果,營造市集成為安全、衛生、整潔、明亮的現代化賣場,可滿足新型態的消費需求並帶動觀光人潮,繁榮地方的發展。

發言人: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賴素娟副主任
聯絡電話:049-2332339、0921-377563
電子郵件信箱:lsj@aoc.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洪國爵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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