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妥重陽禮金匯款者免重複申請 領取現金者新北社會局會主動通知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已辦妥重陽禮金匯款者免重複申請 領取現金者新北社會局會主動通知

重陽節將至,針對近日有不少里長及民眾接到Line貼出上述內容,紛紛向區公所詢問。新北市社會局表示,往年已辦妥匯款者,免重覆申請,重陽禮金預計於113年10月2日直接入帳;若選擇領取現金者,亦「無需」至區公所「登記」,9月底前戶籍地區公所將寄發通知信;如希望領取方式改成匯款,亦可於8月23日前至區公所申請,並指該訊息是「錯誤消息」,請民眾勿信、勿隨意轉傳。

社會局指出,新北市重陽禮金致贈對象為重陽節當月(113年10月)滿65歲以上,於重陽節當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3年10月11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致贈金額為:65至79歲1,500元、80至89歲2,000元、90至99歲5,000元,滿100歲為2萬元。

為讓長者知悉是否符合重陽禮金領取資格,「新北市重陽禮金查詢系統」已於113年6月上線,只要登錄身分證號及生日,即可查到領取方式及金額。系統查詢結果在補助方式欄位顯示「匯入個人帳戶」,表示已提供過帳戶,今年重陽禮金將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如補助方式欄位顯示「領取現金」,則表示長輩未提供過帳戶,今年重陽禮金將以現金發放。

此外,若原本以現金領取的長輩希望「改成匯款者」,亦請務必於113年8月23日前攜帶身分證、存摺至新北市各區公所填妥「113年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或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老人福利專區」下載重陽禮金匯款申請書,填寫後寄回;選擇匯款者,重陽禮金預計於113年10月2日入帳。

社會局提醒,選擇領取現金者無需至區公所「登記」,凡符合領取資格者,將於9月初開始接到戶籍地區公所通知,可於113年10月5日至12月13日期間攜帶身分證、印章至各區公所指定地點領取,如未能在期限前到區公所領取者,可於113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至新北社會局領取,重陽禮金致領取無法跨年度,選擇領取現金者要注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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