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標示及申報仍有3成缺失 北市動保處已輔導業者改善

市售寵物食品越來越多樣,臺北市動物保護處今(113)年已展開寵物食品品質抽查行動,上半年稽查67件寵物食品,種類包含犬貓飼料、罐頭、零食及乳製品等,查獲21件標示不合格或未申報情事,已輔導業者限期改善,並送驗45件寵物食品進行產品有害成分檢測,檢驗結果皆符合動物保護法規定。

北市動保處表示,臺北市每年規劃監測市售寵物食品衛生安全,自今年7月1日起農業部訂定的「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更已生效,下半年將加強稽查市售寵物食品廣告標示是否涉及療效或誇大不實情形。北市動保處曾在112年查獲業者於狗飼料標示可「促進防禦與傷口癒合」之文字,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5第2項規定有誇張不實的情形,並依法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動保處提醒,寵物食品可提供寵物所需的營養,但無法讓生病的寵物恢復健康,飼主如發現寵物有健康問題,應諮詢專業獸醫師之意見,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或宣稱食用後即可預防、治療疾病之寵物食品廣告,進而延誤寵物就醫時機。飼主選購寵物食品時,亦應注意包裝是否有完整且清楚的中文標示,消費者也可至「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https://petfood.moa.gov.tw/)查詢產品資訊及法令,如想了解臺北市市售寵物食品抽查、檢驗結果,或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官網(https://www.tcapo.gov.taipe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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