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預告,廣徵各界意見

經濟部今日預告「中華民國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太陽光電除小型屋頂之躉購費率持平外,其餘級距維持穩定降幅;小水力發電新增1-100瓩費率級距,以反映不同規模之成本差異;另針對躉購費率之各項獎勵及配套機制部分,則全數延續,持續提供多元設置誘因及加速推動再生能源設置。

經濟部說明114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詳如附表)重點如下:
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區分上下半年二期,屋頂型1瓩以上不及10瓩,第一期維持113年度第二期費率水準;其餘分類級距之費率予以調降;整體第一期(上半年)費率介於3.5337元/度~5.7055元/度。

二、風力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其中,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三、生質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其中,沼氣(有厭氧消化設備),躉購費率每度7.0192元;整合原農業廢棄物與農林植物之躉購分類為「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其他分類之躉購費率為每度2.8066元。

四、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五、小水力發電:新增1-100瓩費率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9548元,其餘級距躉購費率維持113年度水準,即100瓩以上不及500瓩、500瓩以上不及2,000瓩、2,000瓩以及不及20,000瓩,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8936元、4.2285元、2.8599元。

六、地熱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其中,不及2,000瓩,躉購費率每度5.9459元、2,000瓩以上,每度5.1956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補充說明,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方向及實務需求,本次預告躉購費率草案業將農業廢棄物與農林植物整合為「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並歸類至生質能類別項下,併同調整生質能躉購分類名稱,以茲明確;另有關浮動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部分,現階段國內外成本案例資訊相對有限,將持續蒐集探討國內外案例資訊,納入費率審定程序。

經濟部最後表示,114年度躉購費率草案歷經2場次審定會議、9場次分組會議(太陽光電,地熱、生質能及水力,風力及海洋能各3個場次)縝密討論,並將循例訂於113年12月18日辦理「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屆時歡迎社會各界參與並提供寶貴意見,後續將再召開審定會針對各界意見予以討論,並加速完成審定作業及費率公告程序,以利再生能源業者進行投資規劃。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李君禮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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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太陽光電、生質能、廢棄物、小水力):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620、0920-091-081
電子郵件信箱:swliau@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風力發電、海洋能):經濟部能源署陳崇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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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地熱能):經濟部能源署蔡秀芬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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