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署將主動邀集地方政府、公民團體協調 全力推動彰化海岸濕地評定作業

對於今日媒體報導彰化縣政府轉送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海岸國家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建議評定劃設彰化海岸濕地卻無法申請提報。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今(9)日表示,感謝在地民眾、公民團體關注濕地保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近日將主動邀集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彰化縣野鳥學會協調研商,積極協助完成評定程序。



國家公園署說明,彰化縣野鳥學會建議評定劃設彰化海岸濕地,行政轄區跨越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芳苑鄉、大城鄉及雲林縣麥寮鄉。該區域由當地環境保護團體於96、98年推薦為國家重要濕地,也經101年國家重要濕地諮詢小組建議劃設為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但因部分民眾持反對意見,102年12月10日及103年5月30日國家重要濕地諮詢小組決議該案建議排除爭議範圍優先辦理評定作業,並依濕地保育法重要濕地評定規定辦理,其餘彰化海岸未定或新增濕地則依濕地保育法程序辦理。



濕地保育法在104年2月2日施行後,彰化縣政府於107年5月28日轉送彰化縣野鳥學會「彰化海岸國家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當時由營建署於107年8月20日邀集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委員及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由於劃設區域涉及私有土地,部分居民表達不同意見,經長期討論後仍未達成劃設共識,因此決議請申請單位野鳥學會持續溝通。此外,營建署也自108年起補助彰化縣府辦理濕地劃設溝通作業。



彰化縣政府於112年11月15日轉送彰化縣野鳥學會建議評定劃設重要濕地報告書,因野鳥學會、部分居民仍未形成劃設共識,以及修訂分析報告書內容屆期未補正及補正後仍不符規定的情形,國家公園署在113年3月26日依法駁回。



董建宏次長表示,國家公園署近日將主動邀集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及彰化縣野鳥學會協調研商,協助完成彰化海岸濕地評定程序。未來,也將持續和各縣市政府、民間團體積極聯繫合作,共同提升對於全國58處重要濕地(如附圖)的保育工作,維護臺灣珍貴自然資產。



董建宏次長強調,內政部每年投入濕地保育及復育經費約9千萬元,113年更增加至1億餘元,並與民間團體一起守護濕地,如洲仔、官田等國家級重要濕地保育皆與在地團體共同合作,洲仔濕地更是由民間團體協助濕地碳匯調查。為降低民眾對於濕地劃設疑義,除持續透過濕地標章,濕地友善產業外,國家公園署將規劃從物種保育、棲地維護與環境永續等面向,持續推動國家公園、濕地及海岸保育公私協力機制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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