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會針對所有社會住宅潛在開發用地 持續進行評估

內政部表示,為尋找社會住宅興辦之適當用地,已持續擴大盤點公有土地,無論是退場學校、低度利用及老舊機關廳舍等所有適合興建社會住宅之土地,會依據所在區域展開需求及適宜性進行評估,與主要部會合作規劃社會住宅,持續擴充全國社會住宅存量,給予租屋家庭支持及平價優質的居住空間。

內政部最後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興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多元居住協助政策,滿足全齡族群居住需求,同時提供整合產業發展、長期照顧及社會福利資源等部會資源,在滿足社會住宅目標時,也促成跨主題多元政策達成,提升國民居住及公共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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