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警路上鷹眼見犯嫌 被害人報案2小時內物規原主

下班警路上鷹眼見犯嫌 被害人報案2小時內物規原主

《圖說》被害人至派出所感謝員警2小時內就找到失竊的財務。〈三重分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三重派出所員警郭政昌日前下班後,徒步回家經過一家安全帽店時,瞥見店內怎有一名男子身形、特徵與剛受理的住宅竊盜犯嫌如此相似,立即通知派出所同事到場了解看看,眼尖員警到場後發現竊嫌騎的機車車牌資料與車身不符,確認車輛遭竊後,立即逮捕37歲蔡姓犯嫌,並於隨身被包內起獲22萬7千元等贓物,於2小時內火速破獲雙竊案。



三重分局長黃國政表示,任何案件分局都全力以赴偵辦,千萬別認為竊取懸掛他人車牌就能蒙混視聽,任何蛛絲馬跡我們都不會放過,以保障市民財產安全。



下班警路上鷹眼見犯嫌 被害人報案2小時內物規原主

《圖說》三重所所長汪佐凌說明案由。〈三重分局提供〉


據了解,日前下午2時許32歲劉姓女子急忙至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報案,表示住家衣櫃內抽屜一批金飾、名牌包、新臺幣現金、存摺、金融卡等物品合計約48萬餘元於當日凌晨遭一名戴白色棒球帽、身著黑色外套男子所竊取。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犯線特徵,積極展開查緝。



三重派出所員警郭政昌於當日下午4時下班後,徒步回家經過福德北路安全帽店時,瞥見店內怎有一名男子身形、特徵與剛受理的住宅竊盜犯嫌如此相似,立即通知派出所同事到場了解看看,眼尖員警到場後發現竊嫌騎的機車車牌資料與車身不符,疑似懸掛他車車牌,於是請犯嫌與警方回派出所釐清案情。



下班警路上鷹眼見犯嫌 被害人報案2小時內物規原主

《圖說》起獲之贓物照。〈三重分局提供〉


後續聯繫該車牌車主,表示自己人在桃園,車輛都停在龍門路沒有移動,不可能出現在福德北路,確認車輛遭竊後,警方立即逮捕蔡姓犯嫌(男、37歲),並於隨身被包內起獲蔡嫌新臺幣22萬7千元及鑽戒1個、金手鍊2條、金耳環1副、金融卡3張等贓物,蔡嫌當場人贓俱獲、百口莫辯。



劉女接獲警方通知喜極而泣,表示報案後不到2小時就拿回遭竊取的現金、金飾、名牌包等物品;更重要的是金飾、鑽戒為結婚的紀念品,對她來說意義非凡,事後還特別送飲料到派出所答謝警方積極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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