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處分未落實行車安全作業程序 要求公車業者再加強教育
114年3月17日20時15分許,三重客運265區路線回程行經本市忠孝西路1段臺北車站上下乘客時,未注意尚有乘客未上車即關車門起駛,以致車門夾到乘客後拖行,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以下簡稱公運處)表示本案未依規定通報,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另針對三重客運未善盡管理責任裁處6萬元嚴厲處分,已要求公車業者確實協助傷者就醫並負起賠償責任。
公運處表示將加強臺北市公車駕駛長行車安全服務教育訓練,要求駕駛長落實各項標準作業流程,應確實注意車內外乘客動態,待乘客上下車完妥再關閉車門起駛離站,避免發生車門夾傷乘客情形再次發生,以確保行車安全。
-以下空白-
- 記者:台北市政府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