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家園安全!北市府114年優先執行危害公共安全違建

為了維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市容觀瞻及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質,建管處於114年度成立專案,優先處理危害公共安全違建,持續執行違建改善與拆除工作,為市民安全的居住環境持續努力。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113年度建管處執行影響公安之違建案共計2,700件,其中包括屬「本府緊急應變中心(EOC)通報案件」1,543件、「1999緊急通報案件」182件、「屋頂加蓋第二層以上之違建」27件、「占用防火間隔(巷)新違建」201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三個以上使用單元」161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99件、「消防局通報違建發生火災案件」49件及「屋頂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438件等。


虞處長強調,對於EOC通報案件和1999緊急通報案件,建管處會即時派工強制改善或拆除,減少對市民生命財產的即時威脅;至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建管處將要求違建所有人限期自行改善或拆除;如逾期未改善或拆除,則訂期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除費用。


未來,建管處將持續進行違建改善及拆除工作,尤其針對影響公安的違建優先執行拆除,以確保市民能在更加安全、舒適的環境中生活,積極推動「守護家園安全」目標,為市民打造一個更加美好、和諧的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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