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建築物能源耗用管制辦法上路,推動淨零全國第一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本市於113年7月22日率先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並於114年1月22日上路實施,其子法「臺北市建築物能源耗用管制辦法」於114年4月29日通過市政會議,近期將公告實施,為市民打造一座宜居永續零碳城市。
依據「臺北市2050淨零行動白皮書2.0」說明臺北市排碳量,住商部門排碳占大宗,為提升減碳成效,本市就新建建築能源耗用評估部分,以市府公有建築物帶頭做起,並循序漸進擴大適用,引導民間建築跟進以期達成政策目標。
本辦法明定公有及私有新建建築物,採用內政部訂定之建築能效評估工具辦理建築能效等級。規範113年2月市有公有建築物、113年5月非市有公有建築物及本辦法施行後之私有建築物,建築物能源耗用標準應達建築能效分級第1+級(近零碳建築)及1級。確保119年起本市新建建築物能耗均能達標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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