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未辦繼承土地7萬八千餘筆,黃偉哲呼籲民眾儘速辦理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還沒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於10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計3個月,公告109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列冊管理資料,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民眾如未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或未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證明者,公告期滿後將由政府列冊管理 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保障自身權益,方便日後處分移轉變更。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依土地法73條之一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之不動產,從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在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3個月,逾期未申辦繼承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截至108年底為止,台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有7萬8,575筆,面積為1,021餘公頃;建物有2,700棟,樓地板面積計5萬餘坪。


另外今年4月1日將公告2萬168筆土地,面積近211公頃,及854棟建物,樓地板面積為1萬6,637坪,因為今年度公告的土地建物筆棟數眾多,陳淑美局長提醒:辦理繼承不分性別,男生女生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另外,若繼承人眾多或部分繼承人無法配合辦理,可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遺產申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俟全體繼承人彼此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

地政局進一步提供跨所申請及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倘被繼承人的遺產位於臺南市,可就近在本市轄內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繼承人住在外縣市,亦可至該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代收代寄繼承登記案件,寄至本市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撰搞人吳宗澤
新聞聯絡人 地籍科科長林佳樺 電話:06-3901337
地籍科科員吳宗澤 電話:06-39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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