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助理冒用個資詐領普發現金未遂 遭判3月

顏姓男子去年領取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疑個資遭冒用無法領取,檢警調查嫌犯為王姓男子及時任立委助理姚姓女子,被依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分處5月、3月刑期,全案4人受害。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姚姓女子去年4月案發時擔任立法委員助理,於臉書(Facebook)蒐集基隆市顏姓男子等3人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王姓男子另因債務關係取得1人個資。

之後由姚姓女子上網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輸入4名受害者個資,欲將4人各新台幣6000元普發現金匯入王姓男子銀行帳戶,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2名嫌犯因而詐欺取財未遂。

王姓男子雖否認有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但法官認為,從兩人LINE對話:「我先查查看你丟的這幾個能不能用」、「你第一張他就沒有登記」等,可知悉2人未經過4名被害者同意即私自綁定個資,認王姓男子所辯不可採信。

法官審酌王姓男子曾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被判刑,去年1月中才執行完畢,在此案案發時間前後又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屢次犯下詐欺案件,素行不佳。姚姓女子偵查中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2人分別依共同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5月、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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