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親水農場「無救生設施」害少年溺斃 業者拒負責繼續營業遭起訴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坪林區金瓜寮溪某親水農場於去年7月發生一起溺水意外,造成15歲蘇姓少年不幸喪生。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認為該農場負責人未設置必要的救生設備與警告告示,導致少年死亡,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農場負責人吳男。
根據檢方報告,蘇姓少年和家人於去年7月9日中午前往位於坪林區的金瓜寮親水農場遊玩。當天下午1時,少年下水戲水時不慎踩空,落入深約2米的水中,雖然其他遊客立即報警並進行心肺復甦術,但少年在被送往醫院後仍不治。
農場負責人吳男在接受調查時辯稱,金瓜寮溪屬於開放水域,他無法阻止遊客下水,並表示現場設有救生桿、救生圈以及水深提示標誌,且他所提供的服務僅限於露營與烤肉等項目,並不包括水上活動,認為自己已盡到注意義務,不應該負責。
然而檢方認為吳男雖然未直接提供水上活動,但農場收取門票費並在場內提供泳圈、充氣船等戲水設備租賃,實際上已將金瓜寮溪作為吸引客人的娛樂設施,應負有相應的安全責任。更重要的是,發生事故的水域深達2米,且先前已有多起溺水事故發生,但吳男未設置必要的警告標誌或浮標,也未安排專責人員看護或派駐救生員,違反了對遊客的安全保障義務。
檢方指出,事發後吳男繼續營業,並未主動設置救生設備或人員,也未與蘇家達成賠償或和解,這些行為顯示出其在事後的處理態度不足,未能有效改善安全措施。基於此檢方決定依法起訴吳男,並請求法院對其作出相應的刑事處罰,以警惕同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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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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