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2至4樓 高院裁定暫不得變更現狀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基隆地院駁回NET提出的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NET提抗告,經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在判決確定前,市府不得變更東岸商場2、3、4樓現狀。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主文,主富公司(NET)以新台幣9000萬元供擔保後,基隆市政府在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23號事件撤回、和解或判決確定前,就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236號2、3、4樓建物,不得自行或委由第三人為拆除、改建、增建等變更現狀的處分行為。

基隆地方法院表示,NET持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抗更一字第19號准予假處分的民事裁定,以9000萬元供擔保後聲請假處分強制執行。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今天下午2時30分前往東岸商場執行假處分,同時將假處分裁定送達及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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