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防護罩更上道 副分局長這分享含金量爆表

有了防護罩更上道 副分局長這分享含金量爆表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你知道每年九月是「交通安全月」嗎?身邊潛伏的惱人噪音車、變造車牌跟猖狂詐騙又有什麼最新的反擊措施?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副分局長陳春安9月3日上午受邀警察廣播電臺中台「945會客室」節目,與主持人季謙攜手針對打詐新4法、查緝偽(變)造車牌及取締改裝噪音車等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議題,進行一場含金量爆表的分享,讓所有的用路人多了一道抵抗詐騙、防範噪音車的超CHILL防護罩。

節目一開始陳副分局長即表示,打擊詐騙一直都是政府努力的目標,除了持續從教育宣導面識詐、電信網路面堵詐、贓款流向面阻詐或是偵查打擊面懲詐,更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於今年7月份先後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新4法,不僅加重刑度、提高假釋門檻及增訂窩裡反條款,更與行政機關及民營機構協力從源頭阻斷案件發生,另將虛擬貨幣及第三方支付一併納管,杜絕假幣商氾濫,通盤解決問題,讓打詐防護網更為完善。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不要隨便相信任何投資致富的小道消息,更不要隨意將存款交給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有了防護罩更上道 副分局長這分享含金量爆表
▲警三分局副分局長陳春安上警察分享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警政議題。

而近來發生多起無辜民眾接到莫名罰單,才驚覺車牌遭人冒用的案例,被冒用車牌的當事人不僅需親自到警局報案,並前往交通裁決中心撤銷罰單,還需持報案單據自掏腰包更換車牌。陳副分局長表示,為了減少民眾的困擾並維護其合法權益,第三分局自8月1日起執行「淨牌專案」,迄今已查獲4件懸掛或使用偽造車牌的案件,未來也會持續取締並追查源頭。特別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的車牌,將面臨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的罰鍰,此外,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者,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請用路人務必遵守法規,以免觸法。

針對擾人清夢的噪音車,第三分局員警於勤務中如有發現噪音車輛,都會主動攔查、蒐證並通報環保署噪音檢舉網站,113年已通報環保署噪音檢舉網站3,708輛疑似改裝車輛,迄今更已辦理7場聯合稽查勤務,檢測出42輛不合格噪音車。日後亦會積極協助業管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共同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聯合稽查,維護居住安寧及用路人安全。節目最後,陳副分局長也呼籲,每年9月是交通安全月,請所有用路人共同發揮停讓精神,遵守相關交通規則,攜手建立更安全的用路環境。(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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