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中士推值星官害跌傷 賠逾13萬和解換緩刑

空軍防空暨飛彈第631營王姓中士不滿遭陳姓值星士質問,推陳男腰部致背部撞到媒體櫃把手受傷;高雄地院審酌王男賠償13萬6000元和解,依對長官施暴脅迫罪判6月、緩刑2年。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王男僅因細故即推擠長官致跌倒受傷,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領導威信;念在其犯後坦承犯行,且在審理期間以新台幣13萬6000元達成調解,被害人陳男也請求從輕量刑。

法官審酌,王男有心彌補犯罪所生損害,據此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對長官施暴脅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時任空軍防空暨飛彈第793旅所屬空軍防空暨飛彈第631營王姓中士民國111年10月間在副連長室門口,遭陳姓值星士質問為何沒到餐廳協助整理,王男不服並與對方發生口角。

雙方吵到一半時,王男氣不過便以雙手推陳男腰部,致對方往後跌進副連長室,背部撞擊移動式儲存媒體櫃把手,並造成2處擦挫傷;當時中尉連值星官行經見狀,便將王男犯行逐級向上回報,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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