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國寶總裁朱國榮潛逃 周哲男判刑1年2月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檢方查出,朱男透過遊艇租賃業者周哲男等人協助偷渡到菲律賓等地。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判處周哲男1年2月徒刑,可上訴。

另外,涉嫌協助朱國榮逃亡的鍾姓船長判刑1年,鍾姓船長2名兒子各判刑10月,鑽石貿易商林姓夫婦各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朱國榮陳姓女友的父親判刑10月,陳姓女友的母親、胞弟及朱國榮曾姓秘書獲判無罪。

朱國榮涉炒股及內線交易罪,分別被判刑8年、16年,全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檢方調查,朱國榮評估案件遭法院重判定讞的可能性高,不甘入監,於是開始策劃逃亡的計畫。

檢方起訴指出,朱國榮知悉萬那杜共和國護照可以免簽進入大英國協、俄羅斯等地,他與陳姓女友及陳女家人共同謀議,由陳女父親假扮成朱國榮到香港申辦萬那杜護照,再交給朱國榮使用。

檢方調查,朱國榮以周哲男公司名義購買1艘義大利製遊艇,去年9月7日由鍾姓船長等3人從基隆八斗子漁港開往台南安平港停泊,等到朱國榮到派出所報到後,由周男開車載著朱國榮等人到安平港,再偷渡到菲律賓佬沃碼頭,朱國榮再持萬那杜護照入境菲律賓。

檢方查出,朱國榮早年從事鑽石買賣認識林姓女子與其夏姓外籍配偶,朱男與搭機前往的陳女會合後,便與林女夫婦一同到萬那杜,林女夫婦隨後經澳洲轉機返回台灣,由夏男處理朱國榮及陳女搭包機前往以色列、後來轉往俄羅斯莫斯科,朱國榮迄今下落不明。

檢方表示,陳女與朱國榮逃亡後,陳女的媽媽與弟弟除在台灣照料朱、陳2人的兒子,還幫忙陳女繳納境外刷卡的信用卡費;朱國榮的曾姓秘書則全權處理朱、陳逃亡在外的費用,以及撥款給陳女家人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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