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擬分級設終身監禁 鄭銘謙:再研議修法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但限期修法,遭疑實質廢死。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說,研議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修法分級;立委吳宗憲說,應分三級含第一級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鄭銘謙於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將修法就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做不同層級區分;記者追問分級是否會有「終身監禁」,鄭銘謙回答,這部分會再研議並提出草案。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受訪則重申,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分為三級,分別為第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第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假釋門檻為25年。
吳宗憲表示,現有有期徒刑的刑度應拉長,因為科學證據顯示國人的平均餘命變長了,已經到了80歲上下,讓法官更有裁量空間。
依據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包含3大重點,分別為「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行為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審判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以及「研擬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規範,嚴懲重大犯罪」。
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部分,書面報告指出,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檢討於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法務部將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
另一方面,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提及,憲法判決意旨創設一個新制「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假設各級法院均已一致決判決被告死刑定讞,被告不服提起憲法訴訟,案件會由憲法法庭審理有無違憲,這時憲法法庭的判決,大法官是不是也應要一致決,還是大法官比較大,不用一致決。
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回應,首先憲法法庭不會自己做出「死刑」判決,目前也沒有這樣的案例,而且現行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沒有要求一致決的,重點在於本件大法官做出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只要求宣判死刑的案件需要一致決,沒有說其他部分要一致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鄭銘謙於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將修法就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做不同層級區分;記者追問分級是否會有「終身監禁」,鄭銘謙回答,這部分會再研議並提出草案。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受訪則重申,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分為三級,分別為第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第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假釋門檻為25年。
吳宗憲表示,現有有期徒刑的刑度應拉長,因為科學證據顯示國人的平均餘命變長了,已經到了80歲上下,讓法官更有裁量空間。
依據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包含3大重點,分別為「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行為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審判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以及「研擬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規範,嚴懲重大犯罪」。
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部分,書面報告指出,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檢討於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法務部將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
另一方面,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提及,憲法判決意旨創設一個新制「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假設各級法院均已一致決判決被告死刑定讞,被告不服提起憲法訴訟,案件會由憲法法庭審理有無違憲,這時憲法法庭的判決,大法官是不是也應要一致決,還是大法官比較大,不用一致決。
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回應,首先憲法法庭不會自己做出「死刑」判決,目前也沒有這樣的案例,而且現行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沒有要求一致決的,重點在於本件大法官做出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只要求宣判死刑的案件需要一致決,沒有說其他部分要一致決。
- 記者: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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