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參謀官創老鼠會吸金逾2億 二審仍判4年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鞠姓少校參謀官涉與妻子親友等共謀,向41名同袍、親友謊稱投資化妝品賺高額利潤,吸金逾2億,鞠男一審遭依違反銀行法判4年,高雄高分院今天仍判4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二審審酌鞠姓少校、其郭姓妻子、郭弟等3人應負責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夫妻倆於此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郭弟犯罪情節較輕,部分投資人已取回本金或達成和解等,撤銷改判。
高雄高分院審結後,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姓少校有期徒刑4年、郭姓妻子3年8個月、郭弟2年,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擔任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少校監察參謀官的鞠男涉與郭姓妻子、同樣任軍職的郭弟共謀,鞠男對外聲稱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投資人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台幣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獲利;若投入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
鞠男等人陸續以高額利潤為誘因,招攬同袍或親友參與保證獲利方案,合計吸金逾2億元。直到有人發現其經營方式類似老鼠會,因此要求退還本金未果,始知受騙報警。
屏東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男4年,郭姓妻子3年8個月、郭弟3年半,並沒收犯罪所得。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二審審酌鞠姓少校、其郭姓妻子、郭弟等3人應負責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夫妻倆於此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郭弟犯罪情節較輕,部分投資人已取回本金或達成和解等,撤銷改判。
高雄高分院審結後,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姓少校有期徒刑4年、郭姓妻子3年8個月、郭弟2年,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擔任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少校監察參謀官的鞠男涉與郭姓妻子、同樣任軍職的郭弟共謀,鞠男對外聲稱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投資人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台幣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獲利;若投入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
鞠男等人陸續以高額利潤為誘因,招攬同袍或親友參與保證獲利方案,合計吸金逾2億元。直到有人發現其經營方式類似老鼠會,因此要求退還本金未果,始知受騙報警。
屏東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男4年,郭姓妻子3年8個月、郭弟3年半,並沒收犯罪所得。
- 記者: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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