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族語男師涉猥褻男童47次 一審判5年半

高雄戴姓族語男教師涉利用教學機會猥褻6名男童,甚至拍照留存,他辯稱碰生殖器是確認長大了沒的習俗,但法官函詢原民會後不採信其說詞,依猥褻47次合併重判5年半,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戴男辯稱萬山魯凱族只要看到比較親近的人,就會做「MASAHIVO」這件事,如果是男生的話會摸生殖器,看長大了沒,以示鼓勵,並非是要猥褻。

不過,法官去函詢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發現「MASAHIVO」可區分為「熟識關係中問候語」及「對成長的肯定」,前者作為見面時問候語,後者則是年長者對熟悉男童,因久未見面再次見到時,透過觸摸長大的孩童生殖器,配合說出「MASAHIVO」,表示對孩童成長的肯定,意指「你已經長大了,可以結婚了」的鼓勵。

但法官認為,此案被害人均為戴男定期授課的學童,並無「久未見面再次見到」情形,且以學童年紀來看也遠遠未達「可以結婚了」情形。受害學童出庭作證時,更明確表明戴男從未教過「MASAHIVO」文化,顯見戴男所言均屬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結後,認定戴男共對6名男童猥褻47次,並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猥褻行為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男於110年至112年為高雄市小港區、大寮區等5間國小聘任的族語老師,但他卻涉利用教授6名年齡未成年男童機會,以手撫摸或撥弄生殖器、撫摸肛門或臀部等方式猥褻。

此外,戴男於106年間更趁另1名國小男童在其住處寄宿機會,以檢查確認下體為由或甚至趁男童熟睡之際,拍攝下體影像,並儲存電腦內。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戴男涉犯對未滿14歲男子為猥褻行為、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同條例以他法使兒童被拍攝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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