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 男嫌30萬元交保不得外出

林姓男子遭訴多次闖入北投某溫泉會館露天風呂後方偷拍泡湯影像販售獲利,士林地方法院提訊在押中的林男,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裁定林男30萬元交保,並命其不得外出。

林男涉嫌在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出售偷拍、私密影像獲利,士院今天首度開庭。士院指出,此案為婦幼及兒少案件,採取不公開審理,因在押中的林男羈押期限將屆滿,今天開庭訊問,林男當庭聲請具保停押。

士院表示,考量林男坦承全部犯行,審酌事證內容後,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另外,為確保其不得再犯、逃亡,命其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並同時施以電子監控。

法界人士認為,刑事強制處分內容彈性,不得外出的處分條件比較少見,若法官基於被告偷拍再犯風險高,除命其不得外出外,也可命其不得使用手機等錄像設備,防止再有人受害。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民國108年8月間林男加入「創意私房」,他與論壇主持人「老馬」合作並販賣偷拍影像;110年至112年間,林男涉多次闖入北投某溫泉會館的露天風呂後方偷拍客人泡湯影像販售,不法獲利約為113萬餘元。

檢察官依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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