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屯派出所員警涉開單圖利 第一波18人起訴

中檢偵辦台中西屯派出所員警開單涉圖利案件,查出巡佐李科甲等人受人請托,由17名員警將白單改開紅單,並代違規人繳納罰單,檢方偵辦後第一波將李科甲等18人依圖利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李科甲為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巡佐,並為派出所的警友會承辦人,另有3名陳姓、3名林姓、2名李姓、2名謝姓、郭姓、曾姓、蔡姓、呂姓、吳姓、江姓、張姓等17人為警員。

檢方指出,李科甲等18人均明知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逕舉單(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資料,並將白單張貼或夾遭取締汽、機車明顯處標示,再交由交通警察大隊按取締內容寄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

經清查警友會共24名車主或實際駕駛人,因與李科甲、陳姓員警等人關係友好,於收到白單後即請託處理,而李科甲等關說請託後,便指示製發逕舉單的基層員警,直接將白單轉開為紅單,違規法條由實際「併排停車」、「違規停車」,記載為罰鍰金額較低的「違規臨時停車」,並將違規行為人不實記載為李科甲、陳姓員警等人。

後續並將紅單交由李科甲、陳姓員警等人逕為請託人繳納罰緩,使代為繳納時可繳較少金額罰鍰,以此違法方式圖得受開單人不法利益。全案經檢方偵辦後,24日第一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將李科甲等18人起訴。

檢方審酌,李科甲、陳姓警員2人,辜負國家賦予職務使命,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分際,更使違規人誤認交通違規均可藉由請託關說脫免或減輕罰鍰,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亦有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公平性,陷於遭受特權介入質疑,「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不良風氣蔓延警界。

檢方考量李科甲等2人,均囿於請託關說的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主觀惡性尚非重大,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

另外,檢方審酌郭姓等16人擔任基層員警,受警界學長即李科甲等人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封閉文化而誤罹刑章,犯後均如實說明並深知悔悟、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另外,中檢追查西屯派出所員警開單涉圖利案,今年12月10日發動第二波偵查,再帶回時任派出所長的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偵辦,法院並裁定金桂明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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