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狩獵真盜木 保七警逮7人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查獲以周姓男子為首的盜伐集團,利用部分成員為在地居民身分掩護,竊取大安溪林班地貴重木販售牟利,警方一舉逮捕7人依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今天表示,今年初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通報,森林護管員於執行林野巡視工作時,發現所轄大安溪事業區林班內有貴重木遭切鋸,隨即會同林保署台中分署及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在盜伐現場追查,並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經比對車辨資料溯源查出以周姓主嫌(40歲)為首腦的盜伐集團,成員分別為台中市及苗栗縣民,利用對盜伐地點熟悉之便,尋找珍貴樹木,如果遇到林業主管機關人員巡視時,即辯稱至山區狩獵,實則乘隙竊取國有貴重檜木等樹種,盜取後則將贓木販售予長年配合收贓的林姓犯嫌,作為提煉精油等加工品。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11月26日及12月25日持苗栗及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查扣涉案車輛1輛、扁柏、台灣肖楠、牛樟,共重212公斤、背架1個、鏈鋸1台及製品等。全案於調查後,將周嫌等7人依涉嫌森林法、刑法竊盜及贓物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森林具有涵養水土重要功能,也是全民共有的珍貴資產,針對破壞山林者,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1/2,併科新台幣1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今天表示,今年初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通報,森林護管員於執行林野巡視工作時,發現所轄大安溪事業區林班內有貴重木遭切鋸,隨即會同林保署台中分署及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在盜伐現場追查,並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經比對車辨資料溯源查出以周姓主嫌(40歲)為首腦的盜伐集團,成員分別為台中市及苗栗縣民,利用對盜伐地點熟悉之便,尋找珍貴樹木,如果遇到林業主管機關人員巡視時,即辯稱至山區狩獵,實則乘隙竊取國有貴重檜木等樹種,盜取後則將贓木販售予長年配合收贓的林姓犯嫌,作為提煉精油等加工品。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11月26日及12月25日持苗栗及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查扣涉案車輛1輛、扁柏、台灣肖楠、牛樟,共重212公斤、背架1個、鏈鋸1台及製品等。全案於調查後,將周嫌等7人依涉嫌森林法、刑法竊盜及贓物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森林具有涵養水土重要功能,也是全民共有的珍貴資產,針對破壞山林者,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1/2,併科新台幣1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 記者: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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