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減肥買含毒瘦身咖啡 泰籍移工遭判3月獲緩刑

1名泰國籍移工因妻子生產完減肥,透過母親從泰國寄送146包含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的瘦身咖啡來台,經送鑑確認,彰化地院近日依犯過失輸入禁藥罪判處3月徒刑,緩刑2年。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1名泰國籍移工與妻子來台工作,購買瘦身咖啡共146包,再由其母親從泰國寄送來台,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於民國113年6月25日執行郵檢時,認為咖啡包內疑似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扣押後移送調查,經鑑定確認含西布曲明。

經查,扣案的咖啡包於包裝上有「瘦身咖啡」字樣,雖含有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但外包裝均未標示。被告辯稱,這些咖啡包是要給妻子減肥用的,他不知裡面有毒品成分。

法官認為,被告因妻子剛生產完要減肥而疏未注意,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含有禁藥的咖啡包共146包,損及藥品衛生管理完整性。

法官考量被告未曾有前科,到案後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且所輸入的禁藥經扣案而未擴散等因素,認為是因一時失慮觸犯法律,經偵審程序及科刑判決教訓後,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

地院將這名泰籍移工依犯過失輸入禁藥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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