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南州地區農會選舉涉賄 屏檢帶回多人5人交保
基層農會選舉明天登場,屏檢偵辦南州地區農會有3名候選人,分別以每票新台幣2000元涉嫌賄選,帶回多人訊問,共有5人分別以1萬5000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偵辦南州地區農會賄選案,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行賄,專案小組昨天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傳喚潘姓候選人、其李姓配偶及潘姓樁腳等人釐清案情,有6名選民共計繳回賄款1萬1000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潘姓候選人、其李姓配偶及潘姓樁腳,涉嫌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現金,違反農會法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昨晚經屏東地院裁定潘姓候選人交保5萬元、其李姓配偶交保1萬5000元及潘姓樁腳交保3萬元。
專案小組日前也接獲同為南州地區農會的會員代表周姓候選人、曾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以現金為對價,昨天前往搜索,傳喚2名候選人及相關人員說明,有2名選民繳回4000元賄款,同時查扣曾姓候選人供行賄用9萬元。
經檢察訊問後,認為2人涉犯農會法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曾姓候選人認為無羈押必要,以10萬元交保;認周姓候選人有事實足認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下午裁定10萬元交保。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偵辦南州地區農會賄選案,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行賄,專案小組昨天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傳喚潘姓候選人、其李姓配偶及潘姓樁腳等人釐清案情,有6名選民共計繳回賄款1萬1000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潘姓候選人、其李姓配偶及潘姓樁腳,涉嫌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現金,違反農會法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昨晚經屏東地院裁定潘姓候選人交保5萬元、其李姓配偶交保1萬5000元及潘姓樁腳交保3萬元。
專案小組日前也接獲同為南州地區農會的會員代表周姓候選人、曾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以現金為對價,昨天前往搜索,傳喚2名候選人及相關人員說明,有2名選民繳回4000元賄款,同時查扣曾姓候選人供行賄用9萬元。
經檢察訊問後,認為2人涉犯農會法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曾姓候選人認為無羈押必要,以10萬元交保;認周姓候選人有事實足認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下午裁定10萬元交保。
- 記者: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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