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投資吸金逾2億 少校參謀官判刑4年定讞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鞠姓少校參謀官涉與妻子親友等共謀,向41名同袍、親友謊稱投資化妝品賺高額利潤,吸金逾2億元,一、二審依違反判處鞠男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擔任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少校監察參謀官的鞠男涉與郭姓妻子、同樣任軍職的郭弟共謀,對外聲稱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投資人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台幣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獲利,若投入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
判決表示,鞠男等人陸續以高額利潤為誘因,招攬同袍或親友參與保證獲利方案,合計吸金逾2億元。直到有人發現其經營方式類似老鼠會,因此要求退還本金未果,始知受騙報警。
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男4年徒刑,郭女3年8月徒刑、郭弟3年6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高雄高分院認為,鞠男夫婦位於主導、策畫地位,維持原判;郭男犯罪情節較輕,部分投資人已取回本金或達成和解等,改判2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擔任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少校監察參謀官的鞠男涉與郭姓妻子、同樣任軍職的郭弟共謀,對外聲稱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投資人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台幣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獲利,若投入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
判決表示,鞠男等人陸續以高額利潤為誘因,招攬同袍或親友參與保證獲利方案,合計吸金逾2億元。直到有人發現其經營方式類似老鼠會,因此要求退還本金未果,始知受騙報警。
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鞠男4年徒刑,郭女3年8月徒刑、郭弟3年6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高雄高分院認為,鞠男夫婦位於主導、策畫地位,維持原判;郭男犯罪情節較輕,部分投資人已取回本金或達成和解等,改判2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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