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灰色侵擾不斷 邢泰釗建議修法因應

法律護國安3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台灣海底電纜近期遭破壞干擾,連同多起中國人士偷渡來台,被視為灰色地帶侵擾。檢察總長邢泰釗說,應檢討破壞關鍵基礎設施的法規,就毀損海底輸電電纜的情節,應納入加重刑罰。

近期台灣海纜斷裂事故頻傳,台南地檢署日前即偵結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宏泰」貨輪2月涉拖斷台澎第3海纜案,依違反電信管理法起訴中國籍王姓船長。

邢泰釗接受中央社專訪時分析,海底電纜分為有電信功能的通訊電纜,及不具電信功能的輸電電纜,若具電信功能的海纜遭破壞,可依電信管理法處以刑責,若是基於國安目的破壞,最重處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邢泰釗特別提到,毀損不具有電信功能的海底輸電電纜,無法適用電信管理法,僅能以刑法毀損罪論處,刑罰較輕,僅有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無法處罰過失犯,難以產生嚇阻作用。

邢泰釗表示,海底通訊電纜的電信電訊功能可透過低軌道衛星或其他方式取代,但海底輸電電纜的通電功能,重要性不低於通訊電纜,無法以其他方式取代,對社會大眾的損害可能更大。

邢泰釗認為,未來國安法制應全面檢討,尤其關鍵基礎設施,不限於海底通訊電纜與輸電電纜,相關法規也應一併檢討,就特殊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情節重大者,毀損行為加重刑責,以反映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危害,並以相應的刑責處罰。

另方面,台灣近年發生多起中國人士駕駛船舶自中國闖進台灣海域或港口,由於這些人的動機不明,引發外界對國安問題的疑慮。

中國阮姓男子駕駛快艇自福建省出發,駛入淡水河碼頭,落網後稱「投奔自由」,法院判刑8月定讞。此外,共軍東部戰區4月間宣布在台灣周邊展開聯合演訓,中國鄭姓男子隨即企圖從金門海域偷渡入境遭查獲,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

邢泰釗指出,中國人士偷渡來台,自新冠肺炎疫情前即陸續發生,有些人確實非常可疑,偷渡上岸後淡定地坐在岸邊,面對司法警察的調查,聲稱投奔自由,身上沒有手機、身分資料,與過去常見的偷渡客,上岸後急於躲藏並有接應者的情形明顯不同。

邢泰釗表示,若是境外敵對勢力有意的安排,測試台灣上岸途徑,目前台灣法令對此沒有特別規範,且這種情況因為中國的資訊流、金流、人流不透明,所以難以查證偷渡者的確實目的與動機。

邢泰釗說,此一現象陸續發生,可能是敵危勢力一系列對台灣社會相關海防、國安反制速度與作為的刺探與蒐集行為,若能夠舉證其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進行的刺探或蒐集資料行為,相關的國安法規也應將此類型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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