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金2年逾2億元 一審13人被判刑、最重8年
林姓男子等13人被控設計規劃「New Club」投資案,2年來非法吸金逾2億元,超過1.1萬人受害;台南地院今天宣判,林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其他12人1年2個月至2年不等,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以林男為首等13人民國106年9月至11月間設計規劃「New Club」投資案,以投資說明會、業務招攬及招待旅遊等方式推廣,107年4月起陸續在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及高雄設立辦事處,且設置負責人及業務長。
林男等人向有意投資者保證獲利,也向會員保證「1年120%至130%報酬收益」、「1年半至3年3倍獲利(含本金)」及「公司保證30天內收分」等。
不過,「New Club」投資案因資金調度出現問題,107年9月間起逐漸停止「跳分」、「配送」作業,會員驚覺有異,紛紛要求依約兌現投資收益或返還本金,但林男置之不理。
地院表示,「New Club」投資案,從106年11月至108年12月4日,向1萬1080人非法吸金總額新台幣2億285萬4570元。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以林男為首等13人民國106年9月至11月間設計規劃「New Club」投資案,以投資說明會、業務招攬及招待旅遊等方式推廣,107年4月起陸續在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及高雄設立辦事處,且設置負責人及業務長。
林男等人向有意投資者保證獲利,也向會員保證「1年120%至130%報酬收益」、「1年半至3年3倍獲利(含本金)」及「公司保證30天內收分」等。
不過,「New Club」投資案因資金調度出現問題,107年9月間起逐漸停止「跳分」、「配送」作業,會員驚覺有異,紛紛要求依約兌現投資收益或返還本金,但林男置之不理。
地院表示,「New Club」投資案,從106年11月至108年12月4日,向1萬1080人非法吸金總額新台幣2億285萬4570元。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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