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遠洋漁船急難救援 獎勵金最高每日24萬元
農業部新修正「遠洋漁船協助海上急難事件救援及搜尋獎勵要點」,依不同漁船總噸位別、調高海上搜救期間的獎勵金額25%以上,每日獎勵金最高可達新台幣24萬元。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新修正的「遠洋漁船協助海上急難事件救援及搜尋獎勵要點」,昨天生效,主要是因應遠洋漁船海上救援不易,盼照顧漁民及鼓勵漁船發揮海上互助精神。
漁業署說,遠洋漁船作業海域多為公海,距岸200浬以上,一旦發生海上急難事件,我國或鄰近案發漁船的沿岸國,往往難以提供即時救援,需鄰近的其他漁船就近前往協助,為獎勵漁船間發揮彼此互助精神,投入救援、搜尋、藥品運送、人員接駁或其他相關協助,修正獎勵要點,大幅提高獎勵金額,依漁船總噸位不同,獎勵金每日最高為24萬元。
根據漁業署公布的獎勵要點,總噸位未滿100,獎勵金每日5萬元;總噸位100以上未滿200,獎勵金每日8萬元;總噸位200以上未滿500,獎勵金每日12萬元;總噸位500以上,獎勵金每日20萬元。但船員人數40人以上,獎勵金每日24萬元。
漁業署最後呼籲,漁船於海上航行或作業時,船員應全程穿著救生衣及遵守作業安全規範,如遇急難事件,立即通報漁業通訊電台或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以利政府提供即時援助,確保人船安全。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新修正的「遠洋漁船協助海上急難事件救援及搜尋獎勵要點」,昨天生效,主要是因應遠洋漁船海上救援不易,盼照顧漁民及鼓勵漁船發揮海上互助精神。
漁業署說,遠洋漁船作業海域多為公海,距岸200浬以上,一旦發生海上急難事件,我國或鄰近案發漁船的沿岸國,往往難以提供即時救援,需鄰近的其他漁船就近前往協助,為獎勵漁船間發揮彼此互助精神,投入救援、搜尋、藥品運送、人員接駁或其他相關協助,修正獎勵要點,大幅提高獎勵金額,依漁船總噸位不同,獎勵金每日最高為24萬元。
根據漁業署公布的獎勵要點,總噸位未滿100,獎勵金每日5萬元;總噸位100以上未滿200,獎勵金每日8萬元;總噸位200以上未滿500,獎勵金每日12萬元;總噸位500以上,獎勵金每日20萬元。但船員人數40人以上,獎勵金每日24萬元。
漁業署最後呼籲,漁船於海上航行或作業時,船員應全程穿著救生衣及遵守作業安全規範,如遇急難事件,立即通報漁業通訊電台或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以利政府提供即時援助,確保人船安全。
- 記者: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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