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邱軍涉酒駕撞死人遭訴 認罪獲20萬元交保
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開車未減速,撞死李姓排班計程車司機後逃逸今天遭起訴,法院召開移審羈押庭後,認定邱軍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對犯行坦承不諱,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於同日凌晨4時5分,開車欲前往基隆市友人住處,行經信一路時,未減速逕自駕車將李男和陳男撞倒在地,造成1死1傷。
檢方指出,邱軍所為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對邱軍提起公訴。由於邱軍仍在羈押中,法院下午2時30分召開移審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邱軍。
基隆地方法院指出,經法院訊問後,認邱軍犯罪嫌疑重大,考量邱軍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認無羈押的必要性,尚非不得以具保替代羈押的處分,准以新台幣2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應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於同日凌晨4時5分,開車欲前往基隆市友人住處,行經信一路時,未減速逕自駕車將李男和陳男撞倒在地,造成1死1傷。
檢方指出,邱軍所為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對邱軍提起公訴。由於邱軍仍在羈押中,法院下午2時30分召開移審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邱軍。
基隆地方法院指出,經法院訊問後,認邱軍犯罪嫌疑重大,考量邱軍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認無羈押的必要性,尚非不得以具保替代羈押的處分,准以新台幣2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應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 記者: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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