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船走私至中國貨物含4級毒品 船長判5年8月
陳姓船長去年7月自金門駕船載貨走私至中國,途中見到不明空拍機決定返航,卻遭海巡查獲。走私貨物中有藥丸經送驗,含有毒品先驅原料麻黃鹼。金門地院審理,依運輸毒品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年8月。
根據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陳男於金門收貨後,在自用小船甲板及密艙內裝載各類電子產品、民生物品等貨物打算走私至中國,走私貨物中有2包藥丸含第4級毒品先驅原料麻黃鹼,麻黃鹼檢驗前純質淨重分別約33.04公克、68.93公克。
陳男在7月4日晚間駕船裝載貨物,自金門縣烈嶼鄉陸軍L-52據點,未經許可逕自航行至中國福建省漳州市浯嶼島附近禁限制海域,打算將貨物交給中國船舶載運。但因陳男看見不明空拍機巡邏恐遭查緝,所以駕船返回金門海域時,被海巡署巡防艇攔查登檢而查獲,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判決中,陳男表示,不知走私貨物中有第4級毒品,也沒有運輸毒品犯意;但判決表示,以一般心智健全者觀點,走私是高風險高報酬行為,因無須報關接受查驗,可預見有遭夾帶毒品或其他管制物品以規避進出口申報及查驗的風險。
判決指出,以常人經驗審視,陳男可以預見託運物有夾帶違禁物或管制物品的高度可能,仍決意走私,自應承擔運輸到違禁物及管制物品的風險與罪責,無由事後以不知為卸責。因此應認陳男並非不知風險,只是決定容任風險,認定陳男有運輸第4級毒品的不確定故意。
判決表示,陳男犯運輸第4級毒品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扣案含麻黃鹼之藥丸均沒收。此案可上訴。
根據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陳男於金門收貨後,在自用小船甲板及密艙內裝載各類電子產品、民生物品等貨物打算走私至中國,走私貨物中有2包藥丸含第4級毒品先驅原料麻黃鹼,麻黃鹼檢驗前純質淨重分別約33.04公克、68.93公克。
陳男在7月4日晚間駕船裝載貨物,自金門縣烈嶼鄉陸軍L-52據點,未經許可逕自航行至中國福建省漳州市浯嶼島附近禁限制海域,打算將貨物交給中國船舶載運。但因陳男看見不明空拍機巡邏恐遭查緝,所以駕船返回金門海域時,被海巡署巡防艇攔查登檢而查獲,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判決中,陳男表示,不知走私貨物中有第4級毒品,也沒有運輸毒品犯意;但判決表示,以一般心智健全者觀點,走私是高風險高報酬行為,因無須報關接受查驗,可預見有遭夾帶毒品或其他管制物品以規避進出口申報及查驗的風險。
判決指出,以常人經驗審視,陳男可以預見託運物有夾帶違禁物或管制物品的高度可能,仍決意走私,自應承擔運輸到違禁物及管制物品的風險與罪責,無由事後以不知為卸責。因此應認陳男並非不知風險,只是決定容任風險,認定陳男有運輸第4級毒品的不確定故意。
判決表示,陳男犯運輸第4級毒品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扣案含麻黃鹼之藥丸均沒收。此案可上訴。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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