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抽水機房電線竟賠上229萬!竹東2竊賊落網 法院判全額賠償

偷抽水機房電線竟賠上229萬!竹東2竊賊落網 法院判全額賠償
抽水機房被盜,修繕費達229萬,新竹地院判2竊賊全額賠償。(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吳男與詹男在2022年8月,因竊取新竹縣政府管理的抽水機房電線,導致地下道抽水機組失去功能,修繕費用高達229萬4051元。最終,新竹地方法院判決2人須全額賠償這筆巨額損失,且因犯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罪,分別被判吳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詹男有期徒刑8個月確定在案。

事情發生在2022年8月,吳男開車載著詹男到新竹縣竹東鎮某處,詹男負責將台電變壓器停電,隨後2人將新竹縣府管理的抽水機房外水管內電線剪斷並竊取,隔天,吳男再次前往現場,將抽水機房外電箱內電線剪斷竊取,並將所竊電線變賣,共得手新台幣7000元,吳男將其中3000元分給詹男。

然而,吳男並未察覺自己已被警方盯上,2022年10月,吳男前往竹北某鋼鐵廠意圖變賣電線內的銅線時,遭到埋伏的警方逮捕,人贓俱獲,新竹縣政府發現抽水機遭破壞,立即報警處理,並表示因吳男的行為,導致地下道抽水機組毀損失去功能,修繕費用高達229萬4051元,要求吳男與詹男賠償。

在法庭上,吳男與詹男辯稱他們只剪掉電線,未破壞機具,且剪電線前先將開關停電,認為不會造成機具損壞。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為,2人的行為已構成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罪,刑事部分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詹男有期徒刑8個月確定在案,民事部分,因2人共同竊取電纜線,致新竹縣政府所有之抽水機組毀損,認定他們須對新竹縣政府所受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判2人全額賠償229萬4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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