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員工墜樓輕生案! 勞動局:近日收到不只1件職場霸凌申訴
[周刊王CTWANT] 台達電內湖總部16日發生一起墜樓輕生案,一名擔任研發替代役的25歲男員工從頂樓墜落傷重不治,事後有爆料稱該名男員工疑似遭主管霸凌,另有一名前員工透露,自己也曾遭職場霸凌和資遣,引發外界譁然。台達電當時發出聲明稿強調,會積極調查墜樓案,並針對爆料員工提告。對此,北市勞動局昨(26)日證實,已收到數件關於台達電職場霸凌的申訴案,目前正積極調查中。
在悲劇發生後,清大副校長簡禎富便發文哀悼,該名學生優異成績,從友校交大畢業,甄試錄取後即加入清華工工DALab,從暑期實習、產學合作計劃到決策分析課程助教,每項任務都表現優異,原本推薦學生繼續攻讀博士,但學生體貼父母劬勞想先工作養家。
一名曾在台達電工作的網友則發文說,他遭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要求填寫「自願離職單」,事後他不僅寄信給台達電申訴,也找台北市勞工局說被資遣。當時,台達電回應,除會積極調查墜樓案外,也將針對爆料員工提告;該名前員工日前也曾透露,本週到北市勞動局申訴並提供錄音黨等資料。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北市勞動局接受該媒體採訪時指出,他們確實已在近日收到不只1件、針對台達電職場霸凌的申訴案,申訴者也檢附相關資料,「由於近來職場霸凌案件頻傳,此次遭指涉的台達電遭申訴的案件,確實頗多,實屬罕見」。
勞動局說到,目前看來,前員工申訴的內容為職場霸凌。至於在勞資雙方協議資遣過程中會否有妨害自由等強制行為,則屬《刑法》範疇,勞動局將告知申訴人另循司法管道;而刻正調查台達電在這數起案件中,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意即雇主為預防勞工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暴力預防措施」,之後將請台達電提供預防機制與處理紀錄,「將盡全力維護勞工職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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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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