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婦狂播誦經、木魚聲!「地下室都聽得到」鄰居崩潰報警 下場出爐

苗栗婦狂播誦經、木魚聲!「地下室都聽得到」鄰居崩潰報警 下場出爐
苗栗地方法院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苗栗縣1名張姓婦人跟鄰居有糾紛,竟長期朝對方居住的社區播放誦經、木魚擊打聲響,聲音大到連地下1樓都能清楚聽到。多名住戶不甘長期被滋擾,蒐證了40段錄音、錄影檔案報警處理。法官審理後,認定張女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造成危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8,000元罰鍰;可抗告。

根據法院裁定,張女與鄰里有糾紛,竟朝著對方居住的社區撥放廣播、木魚聲、誦經聲,經制止而不停止,藉端滋擾住戶。張婦坦承撥放廣播之行為,惟矢口否認有何撥放誦經聲、木魚聲,「我確實有撥放廣播內容,這檔案都是我利用手機撥放的,我是事先錄製好,然後用手機撥很大聲,或是連接家裡便是音響撥放的」。

法院認為,被告既可以以手機或電視音響撥放廣播內容,且音量足使關係人等之社區庭院、社區地下一樓停車場均清楚聽見,則同一設備自非不能撥放同樣如此響亮之誦經聲、木魚聲,且觀諸關係人等提出之錄音錄影檔案,係從其住處內之臥室、陽台、天井拍攝,均可清楚聽見誦經聲、木魚聲,張女所辯不可採。

苗栗地院審酌,張女不循理性途徑解決紛爭,而藉端滋擾住戶,且時間非短、範圍非小、影響程度亦非輕微,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造成危害,所為實不足取,暨考量被移送人行為後迄今坦承部分行為、否認部分行為之態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鍰新臺幣8000元,以資警惕;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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