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羈押庭結束! 涉三罪500萬交保

[周刊王CTWANT] 33歲男星王大陸先前才因涉嫌找閃兵集團做偽造病例躲兵役遭檢方逾令15萬交保。現又爆出與友人游男教唆打人被依殺人未遂罪拘提,經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兩人有勾串逃亡之虞,遭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5日3時召開羈押庭,庭訊後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男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指出,王大陸、游男均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之教唆傷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另外王大陸還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認爲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
事件發生於去年4、5月,當時王大陸要從大安區大安路住處前往仁愛路戶籍地拿東西,透過搭車平台叫了一輛特斯拉,下車時因鑰匙掉車內,欲入內拿取時,因車門沒有把手開不了門,敲打車窗玻璃表達不滿。王大陸與游男抱怨車太爛司機態度差,游男聽聞後找人毆打司機,王大陸事後將相關影片傳給友人,檢警在調查閃兵案時發現影片,發現這起案外案,事件才就此曝光。
新北地檢署4日指揮警方兵分多路,前往王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住處將他拘提,游男也被逮捕,全案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訊後王大陸及游男遭聲押禁見,訊後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男羈押禁見。
游男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王大陸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王男業經檢警二度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且共犯游男經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之風險已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伍佰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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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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