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回中國能再來台灣?「2方式」可申請 最長可待6個月

亞亞回中國能再來台灣?「2方式」可申請 最長可待6個月
亞亞(右)被廢除依親許可,已於25日離開台灣,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圖/黃耀徵攝)

[周刊王CTWANT]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日前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25日晚間她已搭飛機離台。亞亞的丈夫黃君宏及其子女仍在台生活,依現行法規,未來亞亞仍可用觀光、探親等名義申請來台,最長可待6個月。

根據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台灣人民之配偶申請團聚,主管機關經審查後得核給一個月內停留期間許可;通過面談後准予延期,期間為5個月。探親停留時間依申請人身分不同,像是父母、繼父母為1至3個月,每次延期不得逾3個月。

移民署表示,亞亞若申請以團聚或探親等事由來台,移民署受理後,受理後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審查,並會商大陸委員會等機關提供意見後,依規定作成准駁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亞亞在抖音上發布的影片中,內容包含「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等語,被網紅「八炯」檢舉鼓吹武統,遭移民署廢除其依親許可並限期出境,事後亞亞提抗告,並發聲明,強調從來沒有主張過武統,只是分析武統的危險性。

亞亞在離境前記者會上表示,她不是因為認錯才離開,而是與律師溝通後認為,還是要尊重台灣法律,不希望以後回台留下汙點,希望清清白白離開,未來會堂堂正正回來,「很遺憾她的抗告程序還未完成,希望有天抗告成功,能堂堂正正走進台灣。」

此外,移民署昨(26)日再宣布,兩名涉嫌宣傳中國統戰與武力統一的陸配「小微」與「恩綺」,須於3月31日前限期離境,否則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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