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又爆公車撞行人!女過斑馬線遭撞飛 駕駛未禮讓釀禍

[周刊王CTWANT] 台南市再次傳出行人遭車輛撞擊事件,24日上午10時左右,中西區公園路與成功路口驚傳一起交通事故,1輛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公車,在右轉時疑似未禮讓正在穿越斑馬線的33歲黃姓女子,直接將其撞倒,造成黃女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陳男駕駛公車由公園路北向進入成功路時,未察覺正在通過斑馬線的黃女,兩人因此發生碰撞,黃女受到衝擊後踉蹌數步倒地,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在現場進行酒測後,確認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因素,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陳姓駕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即轉彎車輛未禮讓行人,導致行人受傷,依規定,駕駛若因此肇事致人受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至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釀成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吊銷駕照的處分。
交通分隊長戴川盛也呼籲,轉彎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應主動停讓,以確保行人安全,強調許多事故的發生往往來自一時不察與缺乏警覺,駕駛人應時時保持警惕,勿因一念之差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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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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