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摔車癱瘓要求賠償2116萬!法院駁回求償 市府免賠

[周刊王CTWANT] 台中市大雅區2022年1月,1名30歲的翁姓男子騎車行經永和路時發生嚴重車禍,導致第5胸椎爆裂性骨折脫位,並因此下肢癱瘓,最終不得不進行截肢,事後其提出訴訟,指控市政府在道路維護上疏失,要求賠償高達2116萬餘元,然而法院最終駁回其求償要求,認為市政府無責任賠償。
翁男指出,事發當天晴空萬里,並無下雨,但他所經過的道路標線抗滑係數過低,且路面上存在不明的油污物質(後經鑑定為瀝青),這些因素造成其失控摔車,強調該段路段的抗滑係數僅為41至57BPN,遠低於法定的65BPN標準,且環保局未及時清理路面上的油污,導致發生車禍,要求市府賠償各項損失。
市政府養工處對此提出反駁,表示現行法律並未對路面抗滑係數做出明確規定,且該路段平整無坑洞,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而環保局則強調,不明物質屬瀝青,並未能確定與翁男車禍的關聯性,根據事發當地的勘驗,法院認為,雖然該路段的確存在不明物質,但距離翁男摔倒的位置仍有41.5公尺,難以證明物質與事故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加上調查發現,該路段在3個月前曾有過漏油事件,但距離翁男車禍事件已有相當的時間差,無法證明兩者有任何聯繫;最終,台中地方法院認為,翁男所主張的求償理由並未能成立,並裁定市府無需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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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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