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法稅正義」是台灣最缺乏的軟實力

維護「法稅正義」是台灣最缺乏的軟實力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2024年5月20日,總統賴清德宣誓就職,各新任部會首長隨即走馬上任。立法院正緊鑼密鼓的修訂法案,人民對新政府充滿期待。5月19日,《WPN全民公審》線上直播以《法稅正義是台灣最缺的軟實力》為主題,邀請6位不同世代探討台灣法稅制度,提供改革建言,期待新政府能秉持良心執政,維護人民自由權與財產權,制定符合時宜的稅務政策,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主持人官大煊指出,財政部2022年超徵5,237億元台幣,媒體報導2023年超徵3,860億元。這些稅收並非政府「經營國家」的利潤,而是來自國民的經濟活動。從政府的角度,超徵稅收應該用來建設國家及照顧人民,而非填補國營事業虧損。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未依「預算平衡」原則,而是填補「施政漏洞」,產生矛盾。

稅改革聯盟志工李先生表示,4月電價調漲引發熱議。政府過去延遲調整電價,兩年內卻編列共3,000億元的「增資」或「特別預算」填補台電財務漏洞,動用大量超徵稅金,但卻未能解決虧損根本問題。李先生強調,再生能源購入成本過高、錯誤的能源政策及不專業的營運,才是發電成本居高不下的主因。政府應檢討並解決施政方向,避免浪費稅金。

李先生指出,財政部公布2023年全國賦稅超徵3,860億元是史上第三高。但專家揭露超徵背後的稅務體系問題。他舉出兩個案例,個案1:盧小姐公司因一張5萬元發票錯誤申報遭國稅局罰款20倍,最終協商降至50萬元。個案2:太極門冤假稅案於1997年被違法濫權起訴,刑案經過十年審理獲平反,但因刑案衍生的稅務案件糾纏28年未平反,並於2020年違法拍賣及沒收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這些案例顯示稅務罰款與不合理徵收最終由人民買單,政府應反省並檢討錯誤政策,以合理徵稅及使用稅金。

太極門弟子代表劉小姐指出,在4月1日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中,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發表的文章指出,稅務獎勵金及執行績效獎勵金無法源依據,是違憲的。劉小姐提出,財政部應思考「超徵」、「稅務獎勵金」、「檢舉獎金」是否存在罪惡因果關係。她認為,國家公僕應依法行政,不應巧立名目徵稅。稅務機關為了獎金而惡意開烏龍稅單,專家認為這是獎金制度惹的禍。

劉小姐提到,台灣行政訴訟中稅務訴訟案件最多,人民勝訴率低於6%,無法保障財產與納稅人權益。政府應避免以獎金為誘因,否則會對國家造成負面影響。劉小姐回憶28年前太極門稅務冤案,侯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未審先判,也未採取「無罪推定」,而是以公權力施暴於無辜的人民,她認為,政府應還太極門公平正義,並期盼台灣有良好的司法稅制與環境,保障人權。

金融創投界高階主管蘇先生提到「im.B吸金詐騙案」,橫跨8年受害民眾高達五千人,金額高達90億元,是以「後金養前金」的方式,是典型的「龐氏騙局」,因初期調查單位缺乏同理心、行政怠惰及消極偵辦,政府監管不足,互踢皮球,最終造成百姓身家蕩然無存。蘇先生引用政治人物的警句「該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是謂過失;該作為、能作為而不作為,是謂失職」來提醒政府官員要積極作為,不失職、不犯錯,並講求效率處理政務。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黃小姐提到,《訴願法》規定行政處分不因訴願而停止,導致人民無法保障人權。《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對復查決定後的稅額,納稅者必須先繳1/3才能提起訴願,否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即使最終行政法院判人民勝訴,也只是撤銷「復查處分」,不連帶撤銷原「處分」,變成「萬年不死稅單」,這正是太極門稅務冤案遇到的最大問題,使台灣的稅務救濟制度成了國際笑話! 她呼籲修改不合時宜的《訴願法》,導正行政訴訟裁決品質,保護人民權利。

律師蔡富强表示,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功能不彰,原因其一在於委員組成及外聘專家呼應決定,無法發揮糾錯功能。其二是《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對於違法處分,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及原處分機關可以部分或全部撤銷錯誤違法處分,規範行政機關有依法行政的義務與責任。蔡富强認為,人民應有權要求政府機關撤銷違法處分,而非等待政府良心發現主動撤銷。

蔡富强指出,2022年政府機關對人民的訴願駁回率高達七成,無法發揮「自我糾錯」立法目的。他肯定陳長文律師倡議的「國家首席律師」觀念,建議訴願機關委員的組成要包括社會公正或專業人士,也建議廢除《訴願法》,由司法機關及法官參與監督與審核行政處分的合法性。國家機關設計本應恢復行政訴訟為三級三審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以發揮制衡角色,完善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主持人官大煊總結,台灣的法稅體制存在諸多問題,迫切需要改革。從稅務獎勵金到行政訴訟,許多制度不僅未能有效保護人民權益,反而成為濫權的工具。新政府上任後,應當積極聆聽民意,深入檢討現有制度,並以法治為基礎,推動各項改革,確保國家發展與人民福祉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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