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部長 沒有縣市願意接受核電廠
【記者蘇旺台台北報導】導經濟部長郭智輝11月20日赴立院報告114年度台電及台水營業預算並備詢時表示:「他看相關核電民調支持已有6、7成,因此他認為核能共識這個命題不難,核能安全在台灣也不難。」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22日表示,針對郭部長的言論他們難以苟同,並深感遺憾,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公職人員不應公然發表違法的擁核言論。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3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也規定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
郭部長是公職人員,理應遵守國家法令和政策,但郭部長竟然公然作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發言,公開主張核電民調支持核電者已有6、7成,要「大家一起努力」,實在違法失職。
二、近幾年國內部分人士開始推銷小型核電或是核融合,並稱兩者為「新核能」。這些擁核人士持續出手,民調不停發表,試圖利用誘導性的民調讓民眾相信核電是解決台灣能源問題的最佳途徑,也要營造全民挺核的假象。請問郭部長,你有了解這些民調機構及其問卷設計是否有達到資訊正確、問題公正的原則嗎?
三、環盟今年在執行對全國22個縣市環保施政進行評量時,特別針對核電議題予以詢問,從回覆結果得知,沒有縣市政府支持境內設置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也沒有縣市政府支持現有核電廠延役,或反對撤銷核四。
此一有政府文書根據的結果與上述民調出現極大的差異。請郭部長正視縣市首長反對核電設置的事實,勿被上述民調欺騙。郭部長應了解,許多民眾對核能發電雖然支持,卻不希望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在其居住縣市設置的現實。
四、支持核電的民眾,如果你很在乎最近勞動部公務員被霸凌死掉的話,請你自己就不要霸凌核電廠附近的居民,不要因為核電廠沒有設置在你居住的縣市,就支持核電;不要因為核一、二、三電廠已經用了40年,就覺得繼續延役也沒關係;不要因為核一、二、三電廠已建置或將建置乾式貯存廠,就認為「核廢料永遠放在核電廠內就沒事啦!」
對於已經和核電廠比鄰而居50年的居民而言,好不容易才等到核電廠要除役拆廠,地方將有新的發展機會,卻要他們再接受核電廠延役或大量的核廢料貯存或在原址建新的核電機組,真的是情何以堪?
五、我們面對的真正事實是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本錢。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且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災變風險高,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此外,萬年毒物核廢料至今找不到處置場所。
發展核電,縱然能安全地沒有意外產生,也會留下更多的毒物讓後代子孫去承受,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所以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六、不應以減碳為由破壞台灣非核共識。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逐步達成共識,不再發展核電,才會將非核家園目標寫入上述法律。早在2011年11月3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就召開記者會喊出要逐步邁向「非核家園」;2016年總統大選時,無論是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或國民黨候選人朱立倫,都表示支持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目標。
台灣碳排僅占全球的0.57%,為了減少這麽少的碳排,值得我們犧牲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台灣安全嗎?
七、全球對減碳的能源政策的共識是加強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不是核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推估,2050年全球發電量,再生能源占88%,核電只占8%。
八、發展核電也不會帶來低的電價。國際能源總署的數據顯示,目前歐盟核電的發電成本高於太陽光電或風電二倍以上,預估在2050年時前者高於後二者四倍以上。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期待政府官員展現落實非核家園的決心,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我們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為。2024/11/22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22日表示,針對郭部長的言論他們難以苟同,並深感遺憾,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公職人員不應公然發表違法的擁核言論。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3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也規定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
郭部長是公職人員,理應遵守國家法令和政策,但郭部長竟然公然作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發言,公開主張核電民調支持核電者已有6、7成,要「大家一起努力」,實在違法失職。
二、近幾年國內部分人士開始推銷小型核電或是核融合,並稱兩者為「新核能」。這些擁核人士持續出手,民調不停發表,試圖利用誘導性的民調讓民眾相信核電是解決台灣能源問題的最佳途徑,也要營造全民挺核的假象。請問郭部長,你有了解這些民調機構及其問卷設計是否有達到資訊正確、問題公正的原則嗎?
三、環盟今年在執行對全國22個縣市環保施政進行評量時,特別針對核電議題予以詢問,從回覆結果得知,沒有縣市政府支持境內設置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也沒有縣市政府支持現有核電廠延役,或反對撤銷核四。
此一有政府文書根據的結果與上述民調出現極大的差異。請郭部長正視縣市首長反對核電設置的事實,勿被上述民調欺騙。郭部長應了解,許多民眾對核能發電雖然支持,卻不希望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在其居住縣市設置的現實。
四、支持核電的民眾,如果你很在乎最近勞動部公務員被霸凌死掉的話,請你自己就不要霸凌核電廠附近的居民,不要因為核電廠沒有設置在你居住的縣市,就支持核電;不要因為核一、二、三電廠已經用了40年,就覺得繼續延役也沒關係;不要因為核一、二、三電廠已建置或將建置乾式貯存廠,就認為「核廢料永遠放在核電廠內就沒事啦!」
對於已經和核電廠比鄰而居50年的居民而言,好不容易才等到核電廠要除役拆廠,地方將有新的發展機會,卻要他們再接受核電廠延役或大量的核廢料貯存或在原址建新的核電機組,真的是情何以堪?
五、我們面對的真正事實是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本錢。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且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災變風險高,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此外,萬年毒物核廢料至今找不到處置場所。
發展核電,縱然能安全地沒有意外產生,也會留下更多的毒物讓後代子孫去承受,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所以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六、不應以減碳為由破壞台灣非核共識。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逐步達成共識,不再發展核電,才會將非核家園目標寫入上述法律。早在2011年11月3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就召開記者會喊出要逐步邁向「非核家園」;2016年總統大選時,無論是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或國民黨候選人朱立倫,都表示支持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目標。
台灣碳排僅占全球的0.57%,為了減少這麽少的碳排,值得我們犧牲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台灣安全嗎?
七、全球對減碳的能源政策的共識是加強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不是核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推估,2050年全球發電量,再生能源占88%,核電只占8%。
八、發展核電也不會帶來低的電價。國際能源總署的數據顯示,目前歐盟核電的發電成本高於太陽光電或風電二倍以上,預估在2050年時前者高於後二者四倍以上。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期待政府官員展現落實非核家園的決心,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我們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為。2024/11/22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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