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 農友把握時間及時申報

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期將截止 農友把握時間及時申報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本(113)年下半年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繳售公糧稻穀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作業,各縣市已陸續開始受理,今年初尚未完成申報下半年耕作措施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儘速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到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耕作期間自由選 量身打造最貼心


農糧署南區分署指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每年固定於1月受理申報,並鼓勵農友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對於年初未能同時申報2次者,可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耕作措施。



此外,為符合不同農友耕作需求,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為原則,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能重疊;另除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只能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以外,契作硬質玉米則可申報跨年度耕作期間(例:9/16-翌年4/15)。



各縣市補申報期程總整理 請把握時間辦理


南區分署表示,目前已陸續開始受理補申報作業,提醒嘉義縣市、臺南市及澎湖縣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請務必把握時間至原申報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概不受理,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1)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6月15日至7月15日。


(2)澎湖縣:7月1日至7月31日。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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