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環涉收賄護航 檢調搜索14處羈押4人

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土方清運案再有進展。檢察官王念珩指揮辦案時,發現多名警政與環保人員疑涉收賄包庇非法業者,檢調單位23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並聲押4名公務人員。桃園市警察局隨後也將涉案3名員警免職,其上級主管、督察也分別記過。



桃園警、環涉收賄護航 檢調搜索14處羈押4人
檢察官王念珩指揮辦案時,發現多名警政與環保人員疑涉收賄包庇非法業者。示意圖:截自freepik

本案主嫌為目前遭羈押的吳姓土方業者,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檢方在偵辦過程中,查出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黃姓、朱姓退休警員,桃園分局陳姓警員,以及時任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張姓約僱助理,疑似收受賄賂,協助掩護非法清運行為。


在檢察官指揮下,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桃園市警察局與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聯手蒐證,昨日同步展開行動,搜索共14處住所與辦公處所,並拘提6名被告及傳喚8名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黃、朱、陳、張等4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且犯罪情節重大,認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另有2名被告則各以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將持續追查幕後不法行為,嚴查任何破壞行政中立與執法公信之情事,展現打擊貪瀆的決心。至於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檢方並未排除擴大偵辦的可能性。


據悉,此案為警方在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警方發現部分員警涉嫌違法行為,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進一步調查。此外,對於涉案且遭羈押的同仁,一律予以免職處分;至於楊梅分局轄下的幼獅、永安及新屋等3派出所長,各記過2次,並調離主管職務;督察組長則記過1次,同樣改任非主管職;分局長則遭記過2次處分。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警、環涉收賄護航 檢調搜索14處羈押4人



延伸閱讀:


  • 桃消復旦分隊舉辦座談會 強化各場所防火管理

  • 婦產科診所被控接生環境不佳、沒戴手套 桃園衛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