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釀10死、117人傷 監院糾正屏東縣府、園管局消極怠慢

明揚大火釀10死、117人傷 監院糾正屏東縣府、園管局消極怠慢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明揚公司大火氣爆案,造成4名消防員在內等共10人死亡、117人輕重傷重大公安事故。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未落實轄區工廠管理、輔導、監督及勞檢之責,屏東縣政府未曾列管該園區工廠危險物品,遭監察院糾正。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明揚公司2023年9月22日傍晚發生大火氣爆案,釀成包含4名消防員在內等共10人死亡、117人輕重傷重大工安事故。監委王麗珍、葉大華、張菊芳經調查後發現,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下稱園管局)未督促明揚公司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下稱工輔法)第21條規定,向屏東縣政府申報工廠危險物品,且疏未積極追蹤該公司是否確實依規定辦理「危害性化學品標示」,自無從於現場查知其C40-P儲存不當,導致蓄熱分解產生高溫與可燃性氣體後自行燃燒,引發氣爆及粉塵爆炸。且被動等待屏東縣政府轉知相關資訊,行事消極怠慢,確有違失。

(熱門點閱:【固樑遇亂流】蔣萬安、李四川及盧秀燕反應佳 謝國樑將邀「三本柱」壓軸催票

監委表示,此案地方權管機關屏東縣政府依《工輔法》應受理轄區(包括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工廠)使用工廠危險物品之申報並列管,竟怠未為之。明揚公司早於2021年C40-P已超過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該府城鄉發展處除未依法加以列管外,也從未轉知消防主管機關,該府消防局亦欠缺風險意識,未曾積極向府內其他單位聯繫並取得相關資料,該府所屬局、處未確實依法執行列管、檢查,欠缺橫向聯繫,制度面與執行面均有闕漏,致未能發現明揚公司超量貯存公共危險物品C40-P達30倍,災後則推諉卸責於「權管機關為園管局」,洵有違失。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內政及族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4日舉行聯席會議,通過王麗珍、葉大華、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並糾正園管局、屏東縣政府。

另外,調查報告也指出,行政院應督促經濟部、內政部、環境部、勞動部等機關,針對危險化學物質的管理、工廠災害應變機制、化學品資訊整合揭露等進行強化及檢討,加強橫向聯繫,並要求地方政府、特定區管理機關、勞動檢查機構等執法人員貫徹稽查作為,避免憾事再發生。(責任編輯:許雅慧)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