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後觀點 國民法官:對案件理解與媒體報導不同

國民法官新制自112年實施,不少國民法官分享參審感想,最多人認為藉由參審更了解審判程序及判決內容,也有人表示,「完整參與後,對案件產生跟媒體報導完全不一樣的理解。」

國民法官新制於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司法院去年底公布112年度「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報告」,對國民法官新制施行首年進行綜合性分析及實證觀察。

報告中指出,針對112年度審結案件,至113年7月底止共舉辦6場次,包含11案共52名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的國民法官意見交流會(國民法官回娘家活動),過程中有檢察官、辯護人、非承審該案件的法官及法律、心理學者到場提問、互動,互相分享觀點。

國民法官經驗者分享內容多元、深刻,包含對選任程序、審理程序、終局評議及對法院與制度整體的意見與感想、對審檢辯法庭活動、照料措施、媒體輿論等的建議與想法,以及參與審判的負擔等。

在參與感想方面,經驗者們分享最多的主題,是關於在參與審判後「個人之學習與收穫」,在這個主題下,最多經驗者分享到的收穫是「經由參與審判,更了解法院的審判程序及判決內容。」

其中,有2名經驗者提到,曾經因為不認同新聞上的判決,而認為某法官是「恐龍法官」,但在實際參與審判後,才知道「到底為什麼會是這樣做判決」,也分享了在網路上看到所參與案件判決被網友評論而感到頭痛的經驗。

其次,也有不少人認為「量刑」是參審過程中「最感困難、學習最深,或最常與身旁親友分享之經驗或討論之議題」,如有經驗者分享自己學習到,原來量刑不是單單看被告回到社會後對一般民眾可能存有危害,就可以判很重,因此以後「不會一看到這件案子就覺得判這麼輕,殺人就是償命,沒有償命就一定是恐龍法官。」

此外,有關新聞媒體報導是否影響國民法官心證,部分經驗者曾提及「完整參與後,對案件產生跟媒體報導完全不一樣之理解」,例如有經驗者分享曾在新聞上看到參與案件的報導,當時覺得被告謀害讓其寄宿的家庭成員「不知感恩」,但透過辯護人的說明,才知道被告長期受虐。

也有經驗者開始對媒體報導進行反思,「經過這次審判之後,只要我每一次看新聞又有發生類似殺人、虐待的案件時,我就會反思其實新聞上不一定是我們所看到的,他有可能是基於長年累月,可能有一些原因所以才導致有現在殺人或做這樣的犯罪行為。」

經驗者們也分享許多「對司法審判或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印象與評價」,其中最多人提到的是「對司法的印象有所改變」,例如有經驗者提到「以前的話就是古時常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經歷過國民法官以後,我們才知道好用心,原來不是說像外面一樣隨便判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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