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擬非合意併購新光金 金管會:循富邦併日盛原則審

除新新併外,中信金今天突然宣布申請轉投資新光金,半路「搶親」意味濃厚。金管會表示,過去富邦金併購日盛金即屬非合意併購,採公開收購方式,當時富邦金符合「金金併」4大原則,未來若中信金有轉投資送件,金管會將比照相關法令審核。

金管會要求「金金併」的金融機構必須符合4大條件門檻,包括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具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和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當時富邦金皆符合條件,因此金管會依法給予同意函。

台新金、新光金將於22日分別召開董事會討論新新併,引發市場熱議。金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副主委陳彥良表示,針對新新併,金管會維持基本態度,即進行中的案件不予評論,不過金管會有3原則,首先是要合法合規,開大門走大路;第2是考量金融市場秩序安定;第3則是股東權益保障。

銀行局主任秘書侯立洋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案件。回顧過往案例,富邦金於2022年11月 11日正式合併日盛金,為台灣首例金控非合意併購案,當時銀行局即同意透過公開收購方式完成,也都符合4大原則,若中信金送件,金管會也會依照相關法令審核。

被市場解讀半路「搶親」的中信金,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依金控相關法規,轉投資新光金案件將以公開收購方式進行,相關公開收購價格,將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布。

不過,對於中信金公告將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陳彥良表示,目前案件還沒有進來,無法多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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