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員涉詐騙案 金管會開罰台銀2200萬
台灣銀行行員涉嫌與他人共組詐騙集團遭地檢署起訴,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台銀因辦理行員外出開戶、存匯交易、客戶身分持續審查、帳戶監控作業及員工異常行為管理等機制,沒有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內稽內控辦法,處新台幣2200萬元罰鍰。
侯立洋說明,台銀松山分行前行員與仁愛分行前行員自110年4月至113年7月間,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且有代客戶辦理交易情事,又客戶與行員帳戶有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經聯防機制通報、及台銀內部洗錢防制系統產出多次警示,台銀並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
侯立洋表示,台銀僅就客戶外匯匯款申報類別為「購買國外虛擬資產」進行監控,但申報項目是由客戶自行選定投資海外股權,導致有心人士可藉由未誠實申報去迴避異常交易警示監控。
另外,台銀針對內部系統產出的可疑交易監控警示,是由所屬分行人員及主管進行查證,但可疑交易的帳戶所有人是行行員而沒有確實查證交易合理性、資金來源、匯款金額是否與收入相當,就直接認無洗錢疑慮,且無總行控管及覆核機制。
侯立洋指出,台銀除未完善建立員工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機制,也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確實執行客戶身分持續審查機制、未確實執行外出開戶作業規範和未落實督導行員遵循存匯款作業規範。
侯立洋說,金管會要求台銀應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內控牽制人員、督導管理人員及總行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另外,台銀應針對缺失就現行交易與帳戶監控、行員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等機制完善程度深入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台銀應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的研判作業改為總行集中審查辦理。另外,台銀也要加強企業誠信文化、洗錢防制及法治等員工教育訓練,並強化員工行為監控及管理機制。
金管會表示,台銀為政府100%持股的公股銀行,應以身作則落實金融機構阻詐責任,但未善盡對員工的關懷督導,也沒有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洗錢防制及內部控制相關機制,導致員工與詐騙集團利用金融機構制度缺失進行洗錢。
侯立洋強調,金管會將持續督導台銀強化內稽內控、交易監控與客戶持續審查、及行員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等機制,並加強從業人員洗錢防制及法治教育訓練。
侯立洋說明,台銀松山分行前行員與仁愛分行前行員自110年4月至113年7月間,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且有代客戶辦理交易情事,又客戶與行員帳戶有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經聯防機制通報、及台銀內部洗錢防制系統產出多次警示,台銀並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
侯立洋表示,台銀僅就客戶外匯匯款申報類別為「購買國外虛擬資產」進行監控,但申報項目是由客戶自行選定投資海外股權,導致有心人士可藉由未誠實申報去迴避異常交易警示監控。
另外,台銀針對內部系統產出的可疑交易監控警示,是由所屬分行人員及主管進行查證,但可疑交易的帳戶所有人是行行員而沒有確實查證交易合理性、資金來源、匯款金額是否與收入相當,就直接認無洗錢疑慮,且無總行控管及覆核機制。
侯立洋指出,台銀除未完善建立員工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機制,也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確實執行客戶身分持續審查機制、未確實執行外出開戶作業規範和未落實督導行員遵循存匯款作業規範。
侯立洋說,金管會要求台銀應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內控牽制人員、督導管理人員及總行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另外,台銀應針對缺失就現行交易與帳戶監控、行員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等機制完善程度深入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台銀應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的研判作業改為總行集中審查辦理。另外,台銀也要加強企業誠信文化、洗錢防制及法治等員工教育訓練,並強化員工行為監控及管理機制。
金管會表示,台銀為政府100%持股的公股銀行,應以身作則落實金融機構阻詐責任,但未善盡對員工的關懷督導,也沒有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洗錢防制及內部控制相關機制,導致員工與詐騙集團利用金融機構制度缺失進行洗錢。
侯立洋強調,金管會將持續督導台銀強化內稽內控、交易監控與客戶持續審查、及行員異常行為調查與管理等機制,並加強從業人員洗錢防制及法治教育訓練。
- 記者: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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