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遊客鬧場港人宣講 陸委會:不歡迎奧客

中國大陸遊客鬧場在台港人宣講場合,陸委會表示,大陸人士入境台灣後不得發表對台灣自主地位有害言論,台灣人熱情好客,不過不歡迎不知自重奧客;移民署依法逕行強制出境。

在台港人組成「十一行動團隊」於1日在捷運西門町站出口處宣講,會前卻遇兩名中國大陸遊客破壞現場布置,將原先插著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色旗幟拔起丟地上,還出言「台灣、香港都是中國的一部分」挑釁。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3日透過說明資料重申,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各項活動,不得有從事損害台灣主權、矮化台灣及違反法令的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處置;由於兩名中國大陸人士違反相關法規,經過主管機關廢止其入境許可、註銷入出境許可證,由移民署今天依法逕行強制出境。

陸委會表示,依兩岸條例規定,經許可進入台灣的中國大陸人士,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兩名中國大陸人士入境後有「從事違背對等尊嚴原則之不當行為」及「原申請事由或目的消失,且無其他合法事由」等兩項事由。

陸委會指出,中國大陸人士入境後不得發表對台灣自主地位有害言論,不能從事違背對等尊嚴原則的不當行為。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若有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或貶損國家主權及對等尊嚴等違法、違規行為,政府會依法即時嚴處。

陸委會強調,絕不容許這類人員在台侵門踏戶;「台灣人熱情好客,但我們不歡迎不知自重的奧客」。

陸委會重申,政府樂見兩岸進行健康有序交流,惟兩岸交流應符合政策立場,秉持對等尊嚴、合於法令規範。主管機關對違法案件均依相關規定迅速裁處,政府也將繼續強化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安全管理,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

據該份說明資料可了解,兩名中國大陸人士為姚姓夫婦,申請來台探親,不過在9月底入境時,被探視親人早已於7月離台返陸,顯見當事人來台時已知不符合向台灣申請的入境事由,也未居住在申請時登錄的地址。

陸委會表示,這2名陸籍人士一再地濫用台灣基於人道原則允許兩岸親人相聚的良善美意,政府嚴予譴責,將對其未來申請案嚴加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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