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企業家付2.3億和平離婚 6年後竟發現「孩非親生」怒告前妻

新加坡男企業家付2.3億和平離婚 6年後竟發現「孩非親生」怒告前妻
新加坡一名男子離婚6年才知道被前妻戴綠帽,原來長子非親生。(示意圖/Pexels)

[周刊王CTWANT] 新加坡一名64歲的男企業家與前妻離婚6年後,卻意外發現自己辛苦養大的長子竟非親生,震驚之餘也將孩子的媽告上法庭。最終,當地最高法院裁定男方勝訴。

《8視界新聞》報導,新加坡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男子現年64歲,是一家從事精密金屬零件加工製造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經理。他的前妻為56歲,早年曾與他一同創業,目前無業。雙方1994年結婚,育有兩名現年分別25歲與23歲的子女。

直到2013年底,女子提出離婚申請,隔年4月雙方達成協議,正式辦妥離婚手續。據協議內容,男方同意支付女方930萬新加坡幣(約新台幣2.3億元),作為平分婚姻資產的對價。兩人離婚後各自再婚,開展新生活。

豈料,雙方幾年後因公司股權與財務爭議鬧上法庭。2020年3月,女方控告前夫在公司內壓制身為小股東的她;男方則反控前妻失信在先,並要求歸還她從聯名戶頭提走的18萬8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461萬元)款項。最終,法庭判定其中5萬9237新加坡幣(約新台幣145萬元)屬女方多領,必須歸還。

更令人震驚的是,男方同年5月意外發現,自己與女方所生的長子,實際上與他毫無血緣關係,氣得提告前妻在婚姻期間隱瞞重大事實,並申請暫緩執行雙方離婚協議中的相關條款。雖然被告辯稱自己早已告知此事,但法院最終認定她從未主動披露,批准原告請求。前妻一度提起上訴,最終選擇撤回。

此外,這對怨偶認為婚姻資產估值的截止時間點也有爭議。男方主張,資產應以2014年離婚臨時裁決令發出時間點為準。他強調,雙方離婚後早已分道揚鑣,不應影響現任配偶的權益。前妻則反駁,她一直在兩人共同經營的公司工作,直到2020年被前夫趕走,因此資產應以當年為分配基準。最終,法官支持男方觀點,認定兩人婚姻已於2014年正式結束,應以該年為婚姻資產的估值截止日期,裁定男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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